

武汉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险理赔须知
(一)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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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子女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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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原始发票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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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写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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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定期收取理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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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赔款划至家长工行帐户
6、送达结案通知书及赔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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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赔须知:
(8)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时,如何办理理赔?
答:“太平人寿”为贵校组成一支专门服务团队,在贵校的四个分校区定点、定时为需要理赔的职工子女服务。教职工子女在我司指定的医院就诊完毕后,保存好医疗费原始收据及相关资料,按服务时间至指定服务点填写《团险常规理赔申请书》或《团险批次理赔申请书》交由“太平人寿”理赔服务团队即可。
各校区办理理赔的时候及地点:(2005年10月份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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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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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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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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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文理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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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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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第一周星期五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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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工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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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部工会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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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第二周星期五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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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信息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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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部工会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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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第三周星期五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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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索赔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您在索赔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A、疾病门诊急诊医疗保险
1)由教职工作为其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填写《团体批次理赔申请书》;
2)其子女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出具的病历复印件及医疗费原始收据;
4)本公司认为必要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B、住院医疗保险
1)由教职工作为其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填写《团体常规理赔申请书》
2)其子女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本公司认为必要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序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C、意外伤害保险
1)教职工夫妻双方作为其子女的法定受益人,填写《团体常规理赔申请书》;
2)教职工夫妻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3)法律上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6)若索赔申请人为代理人,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本公司需要的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D、意外残疾保险
1)由教职工作为其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填写《团体常规理赔申请书》
2)其子女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3)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鉴定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5)本公司需要的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10)索赔单据有些什么具体规定?
答:索赔时所提供的病历复印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病历上清晰注明病情、检查、治疗、用药及剂量
2)病历上的记录与收据上的收费项目相符;
3)病历上的诊病日期须与收据上的日期一致;
4)收据上应有医院收费章及相关税务印章;
5)收据上的姓名与被保险人一致。
(11)如何填写理赔单证?
答:请您按照理赔单证的填写样本填写。请您务必将您的身份证号码及工商银行开户帐号、开户行填写清楚、准确,以保证您的理赔款能够及时到达。
(12)我的理赔需要多少时间完成?
答:资料完整、性质明确的理赔,保险公司在15个工作日+2-3个转帐工作日后打至贵校职工工商银行帐户内,如超过规定时间五日尚未收到理赔款项,请及时通知我司服务人员。
(13)如果我有疑问,我该如何与保险公司联系?
答:欢迎直接拨打太平人寿湖北分公司的服务热线:027-59317788
或直接咨询客户经理王茂华:1398601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