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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通知

2016-12-01 来源: 浏览量: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优秀研究生按参评基数的20%评选;研究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不超过1名。外语学院将评出优秀研究生30名;优秀研究生标兵1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具备较强的学术和科研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学风严谨,恪守学术诚信;2015-2016学年度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全面发展,积极参加校园文化、体育、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三项都必须满足)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综合素质突出,在满足优秀研究生标准的前提下,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2、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2015-2016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学术创新奖或者一等学业奖学金。

四、工作程序: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采取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工作部审定/评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研究生对照有关条件,自行填报纸质版《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附件一),并提交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规范见《填写说明》,其中,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不出原件的需提供图书馆的检索证明,学术论文复印件需提交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

2、研究生应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至邮箱:whuwyyg@126.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五、上报要求

各研究生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各项材料,

1、纸版申请表若出页需双面打印

2、需填写导师意见栏

3、纸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5日上午11:00。

4、纸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外语学院3017办公室。

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

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汇总表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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