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毕业的研究生,以全日制研究生为主。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乐观进取,道德品行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
5.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6.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二)参评的全日制研究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等同学费标准的基础学业奖学金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上述条件可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签约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依据);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按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基层组织民主评议、院内评选、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填写《武汉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纸质版申请表提交至各专业班长处进行资格审核(个人荣誉或奖励类证明可提供原件复印件);
2.班长需将材料汇总供全班浏览,组织申请同学进行班级个人陈述(主要介绍主要事迹与获奖情况),并进行民主投票,于4月24日(周三)17:00之前【附件1纸质版】(一张纸,超出部分双面打印;班长签字)报送至学院3017办公室,【附件2电子版】+投票结果(可截图)统一命名为“2024届xx专业-优秀毕业生汇总”发送至3650718662@qq.com;
3.学院对参评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评选并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评选名额分配
原则上2023-2024学年硕士毕业研究生每班各1人,2023-2024学年博士毕业研究生1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硕士毕业研究生 | 博士毕业研究生 |
日语 | 俄语 | 德语 | 英语 | 翻译学 | 外应 | 法语 | 口译 | 笔译 | 不区分专业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五、工作要求
严格标准、宁缺毋滥。树立一批品德优秀、素质出众、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典型,展现育人实效,鲜明育人导向。
1.若在评选结果后仍有特别优秀的同学未选上可以择一,同评选结果一起上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会根据上报同学的情况酌情考虑。
2.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请各班于2024年4月24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纸质版评选结果和申请表交至学院3017办公室。
3.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4.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获得者如毕业前有违法违纪、品行不端、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或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依程序取消其荣誉称号。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2:武汉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xlsx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