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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团委关于2024年下半年推荐的团员发展对象的预审结果公示

2024-11-07 来源: 浏览量: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全体师生:

经相关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由学院团委预审,拟确定李泠然等9名同志为2024年下半年团员发展对象,现将预审结果公示如下。

李泠然,性别女,民族汉,2004年7月生,河北石家庄人,2022级涉外法律人才实验一班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月4日向2022级涉外法律人才实验一班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4年3月11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3月15日批准。由刘迪和王鹤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武汉大学团校第30期培训班第二分校,于2023年6月18日结业。于2024年11月2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3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范子钰,性别女,民族汉,2004年4月生,天津人,2022级翻译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月4日向2022级翻译专业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4年3月11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3月15日批准。由刘迪和王鹤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武汉大学团校第29期培训班第二分校,于2022年11月4日结业。于2024年11月2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伊婷,性别女,民族汉,2004年8月生,湖北孝感人,2022级翻译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月4日向2022级翻译专业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4年3月11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3月15日批准。由刘迪和王鹤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武汉大学团校第29期培训班第二分校,于2022年11月4日结业。于2024年11月2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彧晗,性别女,民族汉,2004年11月生,福建厦门人,2023级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月4日向2023级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4年3月11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3月15日批准。由刘迪和王鹤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武汉大学团校第31期培训班第二分校,于2023年11月24日结业。于2024年11月2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1.3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于清扬,性别女,民族汉,2005年1月生,河北唐山人,2023级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月4日向2023级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4年3月11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3月15日批准。由刘迪和王鹤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武汉大学团校第31期培训班第二分校,于2023年11月24日结业。于2024年11月2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文澜,性别女,民族汉,2005年1月生,吉林白山人,2023级英语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月4日向2023级英语专业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4年3月11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3月15日批准。由刘迪和王鹤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武汉大学团校第31期培训班第二分校,于2023年11月24日结业。于2024年11月2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9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马靖怡,性别女,民族汉,2005年8月生,河北石家庄人,2023级法语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月4日向2023级法语专业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4年3月11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3月15日批准。由刘迪和王鹤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武汉大学团校第31期培训班第二分校,于2023年11月24日结业。于2024年11月2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80.2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周珉卉,性别女,民族苗,2005年9月生,河南南阳人,2023级法语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月4日向2023级法语专业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4年3月11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3月15日批准。由刘迪和王鹤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武汉大学团校第31期培训班第二分校,于2023年11月24日结业。于2024年11月2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53.7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智琳冉,性别女,民族汉,2005年6月生,山西大同人,2023级法语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月4日向2023级法语专业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4年3月11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4年3月15日批准。由刘迪和王鹤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武汉大学团校第31期培训班第二分校,于2023年11月24日结业。于2024年11月2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广大师生如对以上预审结果有异议,可于2024年11月15日前(不少于五个工作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便于调查核实。

联 系 人:刘迪(专职团干部)

联系电话:15327438760

电子邮箱:lucyld@vip.qq.cm

办公地点: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办公楼3019室

共青团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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