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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关于评定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2022-09-22 来源: 浏览量:

 

全院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参见《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我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研究生本人申请并自评,根据《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和《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计分标准》(附件2),填写并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具体填表说明见附件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书》(附件4),《国家奖学金自评表》(附件5)、《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6,只交电子版,20229月27日15:00前发送至:whuwyyg@126.com),连同科研成果及相关奖励原件、证明原件20229月27日15:00之前提交各系部评审工作小组。

(二)各系部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对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各系部评审工作小组初步审核,确定有效申报材料,并按国家奖学金计分高低于9月28日16:00之前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3017办公室)上报全部材料和推荐答辩名单。原则上各系推选硕士人数不超过3人,博士人数不超过1人。

(三)评审委员会召开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会。参加答辩学生就思想政治表现、科学研究、实践经历等情况现场公开答辩(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投票或打分情况确定拟获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上报校研究生工作部。(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校研究生工作部对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初步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教育部,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x

 附件2: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计分标准.docx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docx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表.docx

 附件5:国家奖学金自评表.docx

 附件6: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填表前必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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