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修订)》、《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制定《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23年转专业实施细则》并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妍岩副院长、刘涛副书记担任,组员包括:各系教学主任,本科办主任、教学秘书和辅导员。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了解转入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或专业特长。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 2022级高水平运动员(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的按《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执行);
5.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6.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四、转专业名额
申请转出指标不受控制,转入名额按专业招生总数的30%控制。
外语学院2023年各专业转入计划表
英语(含涉外班) |
翻译 |
法语 |
日语 |
德语 |
俄语 |
西语 |
23 |
6 |
5 |
5 |
5 |
5 |
5 |
五、时间安排:
1、2023年2月20日—2月21日,学生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转入外语学院的学生除网上提交申请外,还需向外院本科办(外院3006室)提交纸质审批表、入校以来的成绩单(需盖章)及高考成绩单。
2、2月22日—2月23日,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院学生的转出申请。
3、2月24日—2月26日,外语学院组织学生进行专业测试(考核学生外语基础及是否胜任拟转入专业学习),各专业确定转入名单并由教学主任签名后报送本科办。
4、2月27日—3月3日领导小组审核拟转入学生名单,然后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5、3月3—10日学院本科办将拟转名单上网并上报本科生院,转入名单由本科生院统一公布。
六、专业准入标准
1、专业测试按学生高考外语语种进行,测试不合格或高考外语分数低于外语科目总分85%的不得转入外语学院。
2、申请转入小语种专业原则上需具备同年级学生外语基础,并通过专业测试。
3、鉴于外语专业的特殊要求,学院将参照外语专业招生条件,要求形象端正,口齿清楚,心理健康,符合外语专业招生的基本条件。
七、审核与测试
1、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转入学生的基本条件。
2、由各系负责组织转入学生的专业测试。
八、特别说明
1、转入学生一般安排在同年级学习,申请下编者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转入学生提交申请时应明确拟转专业,并由相应专业负责组织水平测试。
3、学生须在规定时间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不予受理。
4、转入学生须服从学院住宿管理,一旦转入,将调整至外语学院学生宿舍楼住宿。
附件: 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