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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览室借阅规则

2021-11-07 来源: 浏览量:

阅览室借阅规则

1.阅览室收藏的书刊文献资料供读者室内阅览,不予外借。读者如需要复制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后到院复印室复制。

2.读者入室阅览时,只限带笔记本,自带书籍、书包及大型拉链本等物应放在“存包处”,不得带入室内。

3.实行开架阅览的阅览室,读者在书架上取阅书刊,阅后请将书刊放回原处,切勿任意乱放。

4.爱护书刊,不得涂划、污损、剪裁和私自拿出室外。如有违者,按《书刊遗失、损坏赔赏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

5.外单位个人临时来室查阅资料,必需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经值班人员准许后,方能入室查阅。临时查阅,每人每次交查阅费5元。

6.读者入室时应衣着整洁,关闭手机、呼机,不大声说话,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7.对不遵守本规则且不听劝告者,可视情况暂停其阅览权,或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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