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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17年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7-02-20 来源: 浏览量:

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5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11〕39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将《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16年转专业实施细则》公布如下: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爱菊副院长、孙燕副书记担任,组员包括:各系教学主任,本科办主任、秘书和辅导员。

二、转专业的条件

(一)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或兴趣,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且已修必修课程全部及格;

2、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

3、经学生所在学院确认,学生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学生、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不得转入其他院系所属专业;

5、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6、四年制学生不得转入七、八年制专业

三、转专业名额

原则上每个专业转出名额按2016级新生数30%控制,转入名额按10%控制。

四、时间安排:

(一)转出

1、2月20日—22日为转出学生提交申请时间,学生填写《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到学院本科办教学秘书处。

2、2月23日—24日各系确定转出名单,报本科办汇总后于27日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认。

3、2月27日学生将经学院审批同意的申请表提交拟转入学院。

(二)转入

1、2月27—28日为接收转入申请时间,请转入学生携经所在学院批准的转专业申请及入校以来的成绩单(需盖章)交外语学院本科办(外语大楼3006室)。

2、3月1日—3日各系安排转入学生考核(各系组织专业考核,本科办负责个思想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于3月6日报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3、3月6日本科办将转入学生名单和审批表报送本科生院审批。

4、3月7日—9日,学生可登陆校园网查询学校公布的最终结果

五、专业审核程序

1、各系成立由系领导、班主任导师、辅导员等组成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转入转出的学生进行审核。

2、由申请人陈述转专业理由并回答提问,考核小组成员根据相关规定和考核情况投票表决。

3、各专业审核结果出来后,按规定时间安排向本科办分别提交转出、转入学生名单。

4、最终结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

六、特别说明

1、小语种专业(含法、德、日、俄语4个专业)原则上不接受转入申请,除非申请转入学生已具有相应语种一定学习基础,并经测试合格。

2、鉴于外语专业的特殊要求,学院将参照外语专业招生条件对转入学生进行审核,要求形象端正,口齿清楚,心理健康,符合外语专业招生的基本条件。

3、转入学生一般安排在同年级学习。

4、学生须在规定时间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受理。

附:《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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