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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的规定

2023-05-30 来源: 浏览量:

为完善学术评价体系,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过程,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促进学科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规定》(武大研字〔2020〕8号)和研究生院《关于制定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具体要求的通知》,我院就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创新成果作出如下规定:

1、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至少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SCI收录的刊物或在武汉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奖励期刊上发表;或在CSSCI(含扩展版、集刊)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2、博士生在发表一篇CSSCI(含扩展版、集刊)后,下列成果可认定等同一篇CSSCI学术论文,具体按如下方法计算:

(1)撰写或翻译学术著作至少满5万字(要有署名);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要科研奖项(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省级人文社会科学奖等),国家一等奖取前八名,二等奖取前五名,省级一等奖取前五名,二等奖取前三名,三等奖取前二名;

(3)博士生研究生作为主要成员提交的咨询报告被省级政府、国家有关部委、重要国际组织采纳并产生重要影响;

(4)在国家级文学期刊上发表创作成果(诗歌除外),每篇按1篇CSSCI学术论文计算。

(5)发表一篇被认定等同C刊的外刊。具体见:《武汉大学外语学院认定等同C刊的外刊名录》

3、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创新成果须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对于所有学术论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如有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应为研究生本人或其导师,且署名单位为武汉大学。

4、博士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均以在学术期刊正式发表的论文为准。

5、各检索源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公布的收录期刊目录为准。

6、本规定自2021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2年5月16日

附:《武汉大学外语学院认定等同C刊的外刊名录》

武汉大学外语学院认定等同C刊的外刊名录

英语类:

1、The Asian ESP Journal《亚洲ESP学刊》(香港)

2、American Research Journal of English and Literature《美国英美文学研究杂志》(美国)

3、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pplied Linguistics and Translation《国际应用语言学与翻译杂志》(美国)

俄语类:

1、《Университетский научный журнал》俄罗斯ВАК期刊《大学科学杂志》(俄罗斯)

2、《Вестник Московского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 областного университета》俄罗斯ВАК期刊,《国立莫斯科州大学学报》(俄罗斯)

法语类:

1、刊物外文名/中文译名:Essais/《学术论坛》,波尔多蒙田大学跨学科人文集刊,(法国)

2、刊物外文名/中文译名:Vision Interdisciplinaire/《跨学科视野》,发行单位:Globe Press. Paris France(法国巴黎环球杂志集团),(法国)

德语类:

1、Harvest: eine Fachzeitschrift für German Studies,收获:德语研究专业杂志(德国)

2、德语文学杂志:Text+Kritik(德国)

日语类:

1、『文芸空間』 (《文艺空间》)(日本)

2、『和漢比較文学』 (《和汉比较文学》)(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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