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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学院行政教辅人员考勤签到暂行办法

2021-11-07 来源: 浏览量: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行政教辅人员考勤签到暂行办法


根据学校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增强行政教辅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武汉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特制定外语学院行政教辅人员考勤签到暂行办法。

   第一条  行政教辅人员为学院坐班制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间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需要加班的,可适当延长。

   第二条  行政教辅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离职守或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  学院对行政教辅人员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即每日上午上班后30分钟内和下午下班前30分钟本人到各办公室主任处,在《外国语言文学学院考勤签到本》上签到,每次只能签一次名,不能补签或提前签,否则签名无效替他人代签无效。(辅导员根据工作性质,可自行安排适合的考勤措施)

   第四条 签到后擅离职守的,视为旷工。

   第五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签到的,需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说明情况,做好登记。

   第六条  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需事先向办公室主任和行政副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做好登记备注。

   第七条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

   第八条  学院每周安排一名行政领导抽查行政教辅人员到岗情况,检查办公室人员考勤签到情况,并在考勤本上签字。

第九条 学院党政办公室每月末统计行政教辅人员考勤情况,考勤情况将作为每月月度绩效、年终全勤奖发放、考核评优及是否续聘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0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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