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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赵军峰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做学术讲座

2025-03-18 来源: 浏览量:

2025年3月18日,法律语言学博士,二级教授,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翻译学研究中心主任,高级翻译学院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翻译协会理事兼法律翻译委员副主任赵军峰教授带来了题为“法律翻译规范化建设:现状与思考”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翻译系院长助理罗菁副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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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军峰教授讲座现场

赵军峰教授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翻译是什么,赵教授将其归纳为一二三四:一个定义即翻译就是选择与决策,不同的选择决策将指引我们走向不同的道路;两个石头即语言基石与语言顶石,语言能力是翻译的基础并在此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翻译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三句话即翻译是做出来的,翻译要讲行话,翻译要成为专家;四个关系即翻译与技术,翻译与国际传播,翻译与国际组织,翻译与区域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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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军峰教授讲座现场

接下来,赵军峰教授开始讲授法律翻译的发展。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包括立法语言翻译规范的内涵,我国立法语言翻译规范现状,域外立法语言规范考察和我国立法语言翻译规范建构。赵教授强调法律与语言在本质上密切联系,语言是法律的外在形式,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走向规范化。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而科学立法的内在要求便是立法语言的规范化,因此,立法语言翻译规范是立法规范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让同学们充分了解其内涵,赵教授从翻译规范,译事规范,译者规范,译语规范,译入语规范等方面循循道来。并指出,具体的立法技术规范往往由立法机关制定相应的规范性立法技术规范说明,并比较了四国立法技术规范文件进行了比较分析,生动形象地说明了四国立法语言规范内容的相似之处,及其各自的特点。通过这些分析研究,赵教授指出,由于中国法治话语体系尚未完善和西方把持国际法治舆论环境,中国特色法治术语面临翻译传播困境。法律的体系化建设刻不容缓,必须要推进立法语言规范的体系化,精细化建设。同时,必须正确认识人类法治文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倡导新型国际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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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军峰教授与黄宏发书记讨论

在总结环节,赵军峰教授指出法治是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的制定离不开立法语言,立法语言的规范化是提升立法质量的关键所在。建立和完善立法语言翻译规范是法治建设的国际化延伸,是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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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菁教授主持与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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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环节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下就到了最后的提问环节,主持人罗菁教授率先提出了问题:法律翻译不仅涉及法律知识,还涉及到其他科目,想知道应当如何在英语和法律等交叉学科的培养中深度融合两个科目? 赵教授解释答道,学生应借助英文优势,博览英文原版的法学书籍,弄懂立法国家的具体法律内涵,钻研经典法律原著如法理学,中西法制史,中西法律文化史等,这样才能成为专家,讲行话。随后,涉外法赵侃如同学积极提问:法律翻译是否要基于具体目的进行调整?赵教授认为法律译者的工作不是阐释法律,阐释工作应交给更专业的人。同时,为了让自己更专业,不止提供语言服务,学生可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考上律师资格证,实现接案出庭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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